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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文为一王法论 南宋 · 魏了翁
 出处:全宋文卷七○九二、《鹤山先生大全文集》卷一○一
任斯道之托以统天下之异,则不可无以尊其权。
天下惟一王之法最足以一天下之趋向,彼其庆赏刑威之用于天下,而天下莫与之抗者,以其法之所存故也。
君子任斯道于一身,以正天下之不正,裁节矫揉,而不使之差跌于吾规矩准绳之所不能制,则一王之法岂独有天下者司之,而斯文独无之哉?
圣人不作,学者无归往之地,重之以八代之衰,而道丧文敝,后生曲学之于文仅如偏方小伯,各主一隅,而不睹王者之大全。
或主于王、杨,或主于燕、许,非无其主也,然特宗于伯尔。
韩子者作,大开其门以受天下之归,反刓刬伪,堂堂然特立一王之法,则虽天下之小不正者,不于王将谁归?
史臣以唐文为一王法而归之韩愈之倡,是法也,惟韩愈足以当之。
天下莫不有所主,江海能为百谷主也,而后百川归之;
太山能为群岳主也,而后群目仰之。
天下之分,自敌己以上毫发不可妄踰,而况于道之所统,其去取予夺可无王法以裁正之乎?
孔、孟一窭人尔,鲁史记一书,孔子何为傲然立一王之法,以刑赏天下之诸侯,而当时谓之素王;
七篇之书,孟子胡为司距放之权,而天下亦谓为亚圣。
孔子岂不知华衮鈇钺施之列国则为僭,而禹、周公执天下之势,孟子亦岂不知与己大相辽绝乎?
书以载道,文以经世,以言语代赏罚,笔舌代鞭朴,其所立之法虽俨然南面之尊有不能与之争衡者,然后知一王之法,吾孔、孟立之以垂世久矣,用空言而徒为记载也。
不幸圣人没而王法绝,火于秦,黄老于汉,佛于晋、宋、齐、梁之间。
间有文人才士以主持斯文,攘臂鼓吻以自立其说,然目《离骚》为奴婢,指屈、宋为衙官,骂宋玉为罪人,呼阮籍为俗吏,其标立气势则有之矣,而王法则吾不知也。
有唐之兴,絺章绘句,尚存江左之失。
未宗燕、许,如翠微宫之颂、启母碣之铭、洛宝书之颂、周受命之颂,皆迎合揣摩之文也;
未得王、杨,则韩休之薄滋味,张九龄之窘边幅,王勃之多玷缺,许景先之乏风骨,皆未能粹然一出于正也。
是何也?
主王、杨之伯,主燕、许之宗,则蕞尔之国不足以一天下之异也。
昌黎韩愈者出,刊落陈言,执六经之文以绳削天下之不吾合者。
《原道》一书,汪洋大肆,《佛骨》一表,生意凛凛,正声劲气巍然,三代令王之法且逊之
其始也,王、杨为之伯,天下安其伯而不敢辞,以为文章之法出于王、杨也;
及其久也,燕、许为之宗,则天下宗其文而不敢异,以为文章之法出于燕、许也。
最后之为文,法度劲正,迫近盘诰,宛然有王者之法,下视燕、许诸人,直犹浅陋之曹,皆大国之一方尔。
则凡天下之为文者,谁敢不北面厥角以听王法之予夺哉!
虽然,天下之习沉涵浸渍之久,则其弊一朝之可革,变齐仅可以至鲁,变鲁仅可以至道,以圣人之才量,岂不能直变一齐,而且革之以渐焉!
况唐之文敝,渐靡晋宋之馀习,自贞观后,王师旦黜张昌龄、裴、卢、骆宾王等辈,虽太宗、高宗主之,而斯文之弊且不能尽革,使文章之变燕、许诸人为之先,则一韩愈岂能以一发挽千钧哉?
虽然,立一王之法以裁大下之异习,此上之人为之,何与焉!
大历贞元徒事姑息,而元和长庆戾吾道尤甚焉,立唐文章之王法,不出于时君而出于亦甚不得已也。
虽然,史臣之说虽论也,亦规唐也。
科目策 南宋 · 员兴宗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八四四、《九华集》卷一一
问:汉初之士尚权谋,喜功名,而远道德,然时有磊磊可喜之节。
中世始兴学校,其后经术章明矣,而世俗颓靡,日益不振。
唐用科目,为主词章,中间无虑三变,乃始大成。
考其世故,每变辄下,文之盛衰与时不相关,何哉?
惟成周之士但论于乡,或选于学,人才蔼然,何其盛也!
本朝取士近酌唐制,学校之法远稽成周而损益之,二百馀年得人之效,昭昭不可诬也。
近者廷臣建议以士业苟且,艺实渐废,欲因今科举,参取而更张之,以孝悌廉节行义明著,淹习经史,通于世务,别为两科,取乡举三分之一为之籍,以隶于学,以才实察举于前,以岁月作成于后,略效古者诸侯贡士之意,而所举之人则属之卿大夫士与耆老之可信者。
或谓俗敝久矣,虚伪之风殆将偕长。
夫汉崇学校而郡国犹存察举,唐用科目而方镇犹许辟置,何古行之乃今不可欤?
将其为法,科条固殊,可以并行而不悖欤?
三代之才,教养作成,书考论辩,宾兴官使,本末源委,盖深远矣。
至其植之风声以兴起一世之士,独存乎法度之间欤?
夫欲得人兼汉、唐之美而骎骎乎成周之盛,且无变更之烦,无末流之弊,亦有自乎?
愿诸君熟详之。
对:论取士者,不正其本于士之心术,而举其末于上之科目,未为至论也。
夫士之心术其变甚微,其所系甚大。
邪正乱于下,则取舍惑于上,天下国家治乱盛衰之势实关焉。
古之人推其宽大乐易之美意,以开天下忠信诚悫之良心,与之相求于风化之所及,而相信于形迹之表,科目则未之闻焉。
耕钓渔盐之夫,谁其举之而加诸上位?
南亩耕耘之士,谁其试之而烝于曾孙?
来止之顷,岂非三代风俗敦厚忠信,诚悫之心不离于天下,故其意向交孚,莫或猜贰,人才之盛随取随足,而迟疑之念不置于其间。
后世人主习闻三代宾兴抡选之详,而失其本意之所在。
于是自汉至唐,科目繁兴,而士益以不如古。
曾不知科目,法也,意存于法之外,则天下之士不惟自信其所学,上之人亦有以信其下,一以相绳,士始不信其心,而上之人又日疑其挟欺,以求合吾之法矣。
呜呼,秦皇、汉武以法绳其民,民犹望望然去其君,以基祸于天下。
今其人曰士而独以法取之,则邪正之杂糅,贤不肖之混殽,使上之人公受其欺,而私病其乏才者,亦患之所必至也。
至是而后,知科目之设固以坏学者之心术,而取士之弊者当参夫心术之正不正,而窃虑夫变法易政者,祗以益其疾耳。
虽然,后世之学者其心术甚易正也,亦甚难正也。
何谓易?
盖昔者异端邪说迭出于天下,以圣贤之言行汲汲皇皇诏告学者而莫之辨。
董仲舒、韩愈、王通诸君子相望于数年之间,而淫辞怪行不得并行于天下,诸百家不得怡颜于六经之侧,非圣人之书曾不得近学者之耳目,而关学者之念虑。
于此时而欲正人心术,诚为易耳。
奈何利禄之饵垂于场屋,标目之揭多于有司,高者以其道可侔伊吕,卑者以文辞俊雅名之,天下之士争先投牒,聒然皆有不自安之意,廉耻之风扫地无有。
然则士之心术,自唐以来诚不易正也。
肆我国家取士之制大有古意,设科之名悉仿唐旧。
岁贡举略为三年,词赋经义之外不为多端以责士子,此其微旨固已见于科目之病夫人也。
惟夫三纲五常之道,本原于人主之家法;
忠信诚悫之习,表仪于朝廷之公卿大夫。
文之以礼乐,养之以学校,凡所以动荡人心而正其趋者,无一阙焉。
厚其心术以养于平日,时出科举而收用之,三代遗意盖在是矣。
乃者迩臣有请,欲别为两科,岁举士子而隶之学,其所举之人则属之卿大夫士与其耆老之可信者。
是盖深病夫士之艺实渐废,而求所以革士之弊也。
愚尝以今天下之士风察之,窃以为今之取士不在科目之未严,而在乎心术之未正焉耳。
天下士风何若哉?
贤者有所避而求晦其所得,不肖者为无忌而虚伪乱真。
其修之身、行之家者,未必非佛、老寂灭之说,而笔之于纸者无一辞焉。
其发于心、害于政者未必非管、商掊克之事,而形于笺记者无一画焉。
上下习熟,肆为欺诈,而莫之怪,凡此者皆其规规然求合于科目之旧习也。
心术之论,愚安敢自废其说于人才未用之日哉?
大抵人之情常怵迫于法制之微文,而潜转于廉耻之公议。
今天下之士学于师友,而希进于学校贡举者彬彬然,三岁大比,持声病剽窃之文,偶中程度,则求官选部如责偿然。
虽文彩华如张昌龄者,不之问也。
学校养士,饮食起居之际,茍能循循默默以消白日者,皆得以行艺著名于籍。
求其讲明有用之学,如胡安定教养之法者,又未之见也。
执事诚采择名望,不专文艺,以革贡举之浮薄,招进诸生诲之馆下,以渐废学校具文之末习,益自修饬诚意正心之《大学》,而不徒事于区区科目之文,数年之后,其士风近古;
十年之后,卿大夫必有可深信者。
两科之设其在此时乎?
执事次第图之,毋亟。
张田第二状二月二十日上,寻移知湖州。) 北宋 · 司马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一八○、《司马公文集》卷二一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七五
右,臣近曾上言张田不可充荆湖南路提点刑狱,未蒙朝廷施行。
臣窃以吏者,民之纪纲;
提刑,狱吏之师帅
苟不得其人,则一方咸受其弊。
又凡今之朝士自常调进用者,皆自此官为始,国家尤宜慎择其人。
资性险薄,色厉内荏,毁誉出其爱憎,威福发于喜怒,陵其可陵,佞其可佞。
真小人之雄杰,而时俗以为贤才。
夫不善之人,天下皆知其不善,斯不足疾也,惟众人谓之贤而实不肖者,君子疾之。
汉文帝欲以啬夫上林张释之以为啬夫利口捷给,恐天下随风而靡。
唐太宗进士等第,怪其无张昌龄、王公谨名。
王师旦曰:「二人有文无行,恐变陛下风雅」。
提点刑狱,其为轻重,非特上林与入等进士之比也。
臣愿陛下必选忠厚方正、实有治行者为之。
其饰伪行险、躁于进取如比者,皆不可用也。
臣今所言非专为湖南之吏民,亦为国家重惜风俗,伏惟陛下察其愚忠。
荆湖南路提点刑狱,乞别赐择人。
谨具状奏闻,伏候敕旨。